刀砍冤家男子獲房屋貸款刑7個月
  □通訊員 殷瀟瀟 記者 劉台北婚禮顧問江浩
  本報訊 萬寧市和樂鎮一名男子在慢搖吧喝酒時偶遇冤家,並將對方砍傷,獲刑婚禮顧問師培訓班7個月。
  2013年7月usb16日23時許,夏某國等人在萬寧市和樂鎮海神慢搖吧喝酒,遇上與其有過矛盾的楊某川、譚某陽、楊某良等十幾名青年,雙方在該慢搖吧門口處互毆。夏某國用西瓜刀砍中譚某陽的右手肘部。經鑒定,譚某陽輕傷。事後,雙方達成和解,夏某國賠償1.4萬元。日前,萬寧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夏某國有期徒刑7個月。  (原標題:刀砍冤家男子獲刑7個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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