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報訊 小伙飲酒後駕駛,路遇交警慌了,撒腿就跑。結果被剛好路過的出租車撞成了重傷,生命垂危。而更悲催的是,小伙其實根本不用跑,因為他連酒駕標準都沒有達到。
  前夜昨晨,交警在杭州慶春路東坡路西口設卡查酒駕。凌晨0點23分左右,一輛杭州牌照的紅色大眾轎車,由環城西路轉到慶春路上,由西向東行駛。車上有司機小鄭和他的其他幾位朋友。不過,在距離查酒駕卡點五六十米處,小鄭突然在左側機動車道上停下了車。
  車上人員各自迅速散去,小鄭則打開車門,翻過中央花壇想跑到對面去。結果,剛翻過花壇,就被東向西駛來的出租車給撞了個正著,人倒地,動彈不得。這一幕,來得太突然,查酒駕的執勤民警根本就沒有反應過來。民警說,遠遠地看到有人打開車門翻越中央花壇,可當時還不知道是怎麼回事。沒想到,才幾秒鐘,就聽到說有人被撞了。
  民警上前發現,這輛車的車牌被拆下,放到了車裡。被撞的小鄭傷勢嚴重,馬上被送往浙醫二院救治。
  小鄭為什麼會有這麼奇怪的舉動,這引起了民警的猜疑。是否有酒駕的可能?民警對小鄭進行了血液檢測,並對其朋友展開了調查。
  小鄭確實喝了酒。據瞭解,他跟幾個朋友在西湖邊的酒吧泡吧,喝了點啤酒,但並不算多。凌晨和朋友一起從酒吧出來,便駕車離去。值得一提的細節是,小鄭開車到酒吧時,車牌還裝在車身上,而事發時,車牌卻已經卸掉了。
  經查實,小鄭雖然喝了酒,但其實並沒有達到酒駕的標準——他體內的酒精含量為0.13mg/ml,而酒駕標準為0.2mg/ml,醉駕標準為0.8mg/ml。很顯然,小鄭是因為喝了酒,心裡發虛,才會選擇逃跑。
  交警表示,飲酒後駕駛,會導致意識不清楚,反應遲鈍,遇緊急情況很難做出正確判斷,從而非常容易引起事故的發生。“不管喝了多少酒,不管有沒有達到酒駕標準,喝了酒以後就千萬不能開車。”
  (感謝蔣女士提供線索) 本報記者 徐建國
  (原標題:見交警查酒駕撒腿就跑結果被撞成重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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